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行为,维护业主权益和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公寓、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利、效率。
第四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由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负责协助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拥有物业管理专业资质。
第二章 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用于维护和改善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管理、维修和升级工作。
第七条 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维护和保养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正确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破坏或污染。
第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开展业主服务工作,根据业主需求,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提供信息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第三章 小区管理
第十一条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必须按规划设计、合理布置,保证安全、舒适和便利。
第十二条 小区对外公共区域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清洁、保洁和维修,确保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 小区内禁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保持小区景观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 小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噪声污染和环境污染行为,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十五条 小区内的车辆管理应严格执行,制定合理的停车管理办法,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第四章 商业综合体管理
第十六条 商业综合体内的商铺、店铺、办公室等经营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
第十七条 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者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持店面形象整洁有序。
第十八条 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欺诈消费者。
第十九条 商业综合体内的管理公司应当提供公共区域的清洁、安全保护、紧急救援等服务,确保商业综合体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条 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者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通过和谐沟通,解决经营问题和纠纷,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第五章 公寓和写字楼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寓和写字楼内的装修和改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公寓和写字楼内的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要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第二十三条 公寓和写字楼内的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业主的人身安全。
第六章 工业园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合规经营。
第二十五条 工业园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得到重视,通过科学治理和节能减排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六条 工业园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加强防火设施和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和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对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警告、禁止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物业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的修订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进行,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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