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倡导健康、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公司管理层、中层干部、一线员工等。
第三条 所有员工都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劳动纪律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离岗。
第五条 在特殊情况下,员工需要请假或提前离岗的,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将被视为旷工。
第六条 员工临时加班的,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取得同意,离岗前应将工作场所整理清理干净。
第章 作风纪律
第七条 员工应爱岗敬业,忠诚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第八条 员工应尊重同事,和谐相处,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挑衅等不当举动。
第九条 员工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如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整齐、得体的工作服,不得着装不雅。
第十一条 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十二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安排和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或拖延工作进度。
第十三条 若员工有不满和建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但不得通过谣言、煽动等方式影响工作秩序和团队氛围。
第十四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携带或转移。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对于忠诚敬业、工作出色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公司将建立员工违纪档案,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十七条 对于致使公司损失的恶性违纪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于本制度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或另行制定相应的细则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符之处或不合理之处,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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