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医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院办公室的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院办公室是医院行政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医院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院办公室的工作目标是保障医院日常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 院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 院办公室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休息1小时。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院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院长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医院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并记录会议纪要;
(三)负责医院的收发文件、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四)负责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和维护;
(五)负责医院行政事务的协调和处理,解决日常行政问题;
(六)负责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七)负责医院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和传递;
(八)根据院长的安排,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 举例:院办公室在协助院长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方面,可以制定和完善医院会议管理制度、文件传递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九条 举例:院办公室在组织、协调医院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方面,可以负责会议室的预约、会议主题的确定、与与会人员的沟通协调、会议资料的准备等工作,确保会议高效顺利进行。
第十条 举例:院办公室在负责医院行政事务的协调和处理方面,可以处理员工请假、出差、报销等相关事宜,解决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一条 举例:院办公室在负责医院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和传递方面,可以建立起科学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文件妥善保管,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商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文件处理和会议记录能力;
(三)熟悉办公软件和档案管理技能;
(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能承受工作压力;
(五)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
第十三条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需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服从安排,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
(二)不私自修改、删除、泄露文件和资料;
(三)保密工作单位和个人的机密信息;
(四)不接受和索取私人好处和礼品;
(五)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 考核和奖惩
第十四条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五条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动、奖惩等相关事项的依据。
第十六条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优秀者将获得嘉奖和奖金,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七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院长所有,如有修订和补充,将及时通知和执行。
第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的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医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的内容举例,用于指导医院院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本制度也对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要求,并设定了考核和奖惩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最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院长所有,如需修订和补充,将及时通知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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