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博士人才共享计划协议
甲方:XX大学
乙方:XX地方政府
鉴于甲方为国家级综合性大学,拥有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教育资源和人才储备,乙方致力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支持,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博士研究生到乙方实践锻炼和就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标
1. 甲方将通过选拔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参与到乙方的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提升乙方的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2. 乙方为甲方博士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促进甲方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合作内容
1. 甲方每年向乙方推荐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参与乙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关项目。
2. 乙方为参与项目的甲方博士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设施等。
3. 甲方博士研究生在乙方实践锻炼期间,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乙方对参与项目的甲方博士研究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并为表现优秀的甲方博士研究生提供表彰和奖励。
5. 甲方博士研究生在乙方实践锻炼期间,可享受乙方规定的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住宿等。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无法顺利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XX大学
乙方(盖章):XX地方政府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协议仅为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希望此协议能为校地博士人才共享计划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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