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纪委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主持纪检监察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与学院各部门的联系。
二、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有关事宜。
三、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拟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总结,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决定、规章制度、工作效能的情况;监督检查党政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五、起草拟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章,拟定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它有关文件材料。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六、接待来信来访,负责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组织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对查处的案件负责把关,提出举报、信访案件结案意见建议。
七、受理对党员、监察对象(学院聘任的行政管理干部、行政人员)的检举、投诉、调查、申诉,提出监察建议,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协助书记组织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推进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学院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监督学院招标投标、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工作,并实行过程监督,依规公布其他监察工作信息,防范和减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发生。
十、起草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材料,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工作任务。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加强与上级纪委、省高校纪工委、高校同行的沟通与联系,学习借鉴反腐倡廉工作的好经验和做法,开阔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