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转让合同
农机具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转让方(甲方):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农机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闲置的农机具(详见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甲方保证农机具在转让前是合法取得,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农机具的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3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甲方转让的农机具。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农机具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2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定金在合同生效后转为购车款的一部分。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购车款。
第三条 交付及验收
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农机具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农机具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农机具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甲方。
3.3 如果乙方对农机具的质量和数量有异议,应当在验收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4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视为乙方对农机具的质量和数量无异议。
第四条 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甲方保证农机具在转让前是正常使用的,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4.2 甲方应在转让后_______个月内提供农机具的维修服务,包括零部件的更换和维修。
4.3 如果农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农机具,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的_______%。
5.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购车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的_______%。
5.3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保证及售后服务的义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的_______%。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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