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中的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公司名称)股份进行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及转让价格
1.1 甲方为(公司名称)现持有的(具体股份数目)股份,合计占(公司名称)总股本的(占比)。
1.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上述持有的股份,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二、股权转让过程
2.1 乙方支付转让价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股权转让通知,公证机构或公司法务部门应进行公证或审查手续。
2.2 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应由公司监事或董事会办理,乙方应积极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三、转让后的义务
3.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应不再对(公司名称)股份行使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等。
3.2 乙方自购买股权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份的一切权益,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义务。
3.3 乙方应按时履行股东职责,并保证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及遇有偶然性事件,均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使对方遭受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无法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名称)仲裁解决。
6.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以有效期直至全部事项履行完毕。
7.3 本协议涉及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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