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保持学校食堂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厨师和服务员。
第三条 学校食堂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定期接受相关机构的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 本制度的执行由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第二章 食品采购与进货管理
第七条 食堂采购与进货管理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八条 食堂应当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九条 食品供应商应当提供食品的产地证明、原材料清单、生产日期等相关证明文件,食堂应当对其进行核实。
第十条 所有食品进货应当有进货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第十一条 食堂应当及时检查进货食品的包装完整性和保存条件,确保不收购过期食品和被污染的食品。
第三章 食品加工与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 食堂应当保证明厨明火、分区分楼、专人专柜的原则,食品加工和操作区域应当干净整洁,设有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 厨师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在操作食品时穿戴饰品、抽烟、喝酒等。
第十四条 食材准备和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新鲜度、温度控制和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原料卫生安全和加工过程卫生无污染。
第十五条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生熟食品混放、交叉污染和食品回头现象的发生,同时遵守食品储存、冷藏和加热的规定。
第十六条 食堂应当建立原料和成品登记制度,对使用的主要食材和成品进行记录,并进行有效的储存和管理。
第四章 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食堂应当与食客建立明码标价制度,食品销售定价应当公正合理,禁止乱摆乱码、私自加价等行为。
第十八条 食品销售应当每天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售卖环境的卫生。
第十九条 服务员应当主动向食客介绍食品的种类、原材料和加工过程,并提供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食客对餐食的食品质量、口感等有异议时,有权利要求退换或索要食品检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食品销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食堂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向食客提供道歉和赔偿。
第五章 食堂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食堂管理人员应当每天进行食堂的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 食堂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掌握食品流通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对食客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估,接受食品检验机构的抽样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 违规处罚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对于食堂员工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追责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食堂员工违规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操作、不穿戴工作服等,违规抽烟、带饭食用等,以及涉及食品污染、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 对于食堂员工的优秀表现,应当及时予以奖励和表扬,并树立典型榜样。
例一:食堂入口处设置安全提示牌,警示食客禁止吸烟、不带动物进入食堂等,以维护食堂良好的环境和食品安全。
例二:食堂内设立明确的储存区域,分别储存生熟食品、原料和成品,并设置专人负责,避免不同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例三:食堂每天营业前应当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餐具和桌面的卫生,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整改。
例四:食堂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引导员工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总结: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为学校食堂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校食堂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如此,学校食堂才能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下一篇: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