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行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以学生的饮食健康为宗旨,提供健康的饮食服务。
第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
第二章 食品采购管理
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
1. 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2. 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包括购买合格证明、签订合同等;
3. 采购新鲜、优质的原料,并按时进行更新;
4. 食品应当符合学生的饮食需求,并满足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制度,评估供应商的质量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认真核对食品进货清单、购销合同、检验证书等,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合格证明齐全。
第八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供应商提供的次品、不合格食品等,不得向学生提供未明标示或过期食品。
第三章 食品加工管理
第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条 食堂厨师应当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食堂厨师应当使用新鲜、卫生的食材,并及时清洗、加工、烹饪食品。
第十二条 食堂厨房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三条 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循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食材、不合格食材,不得进行不符合规定的加工操作。
第四章 食品储存和配送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配送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储存和配送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食品储存设备,确保温度和湿度等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根据食品属性和储存期限,采取适当的防止食材变质、污染以及害虫侵害的措施。
第十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安排食品配送,并核实食品的数量、种类和确保食品的完整性。
第五章 食品销售和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和服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销售规范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保证食品销售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二十条 食堂管理员应当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均衡的饮食,合理搭配食品种类和营养成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当设立投诉接收机制,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六章 管理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二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管理监督与评估制度,确保食堂的管理和服务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对食堂的管理和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教职工和家长对食堂的监督和评价机制。
第七章 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于食堂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要求食堂进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根据食堂的经营情况,对食堂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举例:
1. 食堂采购部门在选取供应商时,应全面考虑其食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例如,应优选成熟的供应商,有一定信誉的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2. 食堂加工部门应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例如,加工厨师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配备食品卫生检验设备,每日进行进货检验和备料前的卫生检查。
3. 食堂储存和配送部门应妥善保管食品,并按时进行配送。例如,食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设备,并确保食品存储环境温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4. 食堂销售和服务部门应提供优质的饮食和良好的服务。例如,食堂管理员应保证售卖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和食品种类营养搭配合理。
通过以上的食堂工作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饮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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