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管理处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
第三条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工作绩效为主要依据,全面评价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四条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应当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避免重复考核。
二、考核内容
第五条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1.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
2. 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情况;
3. 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情况。
(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1.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制定情况;
2.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情况。
(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 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
2. 纪检监察工作进度情况;
3. 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情况。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2.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情况;
3.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三、考核方法与程序
第七条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 考核方法包括:自查、抽查、实地检查、民主测评等。
第九条 考核程序如下:
(一)自查:纪检监察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二)抽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抽查,对自查报告进行核实;
(三)实地检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地检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
(四)民主测评: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评价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五)综合评定:根据自查、抽查、实地检查和民主测评结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条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
第十二条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
五、附则
第十三条 本考核细则由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核办法与本考核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考核细则执行。
(以下内容为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1.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3.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1.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
2. 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 对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1.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2.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
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明确职责范围;
2. 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 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二)人员配备情况
1.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纪检监察人员,确保人员素质;
2. 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 对纪检监察人员配备进行调整,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三)培训情况
1. 制定纪检监察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2. 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3. 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一)制度制定情况
1.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2. 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确保制度体系完整、科学、合理;
3.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制度,修订完善现有制度。
(二)制度执行情况
1.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制度修订完善情况
1.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2. 对修订完善的制度进行宣传和解读,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对制度修订完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
1.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 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进度情况
1.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
2. 对工作进度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 对工作进度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工作成效情况
1. 对纪检监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 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成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
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1.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2.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 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业务能力建设情况
1. 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提升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
2. 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
3. 对业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1.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
2. 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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