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开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公开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为了加强医院物资、设备、服务等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医院经济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工程、服务等的采购。
第三条 招标原则
医院公开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 招标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招标组织
医院应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标工作。
第五条 招标办公室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具体招标事务的组织实施。招标办公室设在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
第六条 招标工作职责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3.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程序;
4. 审定评标委员会组成;
5. 监督招标过程,确保招标活动合规、公正;
6. 审定中标结果。
(二)招标办公室职责:
1. 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 受理投标报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组织招标会,公布招标结果;
4. 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回收、保管;
5. 配合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6. 招标资料的归档、保管。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七条 招标前期准备
(一)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招标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三)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
第八条 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报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招标办公室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投标邀请书。
第九条 招标会组织
(一)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会,邀请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会分为开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三)招标会应公开进行,邀请有关专家、监督人员参加。
第十条 开标
(一)开标由招标办公室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
(二)开标时,由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读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
(三)开标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 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
(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
第十二条 定标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结果应在招标会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医院签订合同。
第四章 招标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招标监督
(一)医院监察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标办公室应定期向监察部门报告招标工作情况;
(三)监察部门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一)投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价格。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评标资格:
1. 收受投标人财物,影响评标公正;
2. 泄露评标信息;
3. 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招标组织与职责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1. 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医院年度采购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等,制定详细的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是招标活动的基础性文件,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完整。
3.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程序: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程序。
4. 审定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是招标活动的核心机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筛选,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
(二)招标办公室
1. 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 受理投标报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办公室负责受理投标报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3. 组织招标会,公布招标结果: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标会,确保招标会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布招标结果。
4. 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回收、保管: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回收、保管,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5. 配合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招标办公室应积极配合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6. 招标资料的归档、保管: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资料的归档、保管,确保招标过程的可追溯性。
二、招标程序
(一)招标前期准备
1. 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需求:需求部门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出采购需求,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3.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办公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
(二)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报名: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办公室报名。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办公室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会组织
1. 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会: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标会,邀请投标人参加。
2. 招标会分为开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招标会按照开标、评标、定标的顺序进行。
3. 招标会应公开进行,邀请有关专家、监督人员参加:招标会应公开进行,邀请有关专家、监督人员参加,确保招标会的公正、公平。
(四)开标
1. 开标由招标办公室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由招标办公室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
2. 开标时,由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读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开标时,由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读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
3. 开标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开标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五)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评审经验。
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
(六)定标
1.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2. 中标结果应在招标会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中标结果应在招标会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3.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医院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医院签订合同。
三、招标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标监督
1. 医院监察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医院监察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公正。
2. 招标办公室应定期向监察部门报告招标工作情况:招标办公室应定期向监察部门报告招标工作情况,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3. 监察部门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监察部门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招标活动的严肃性。
(二)违规处理
1.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价格。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评标资格:
(1)收受投标人财物,影响评标公正;
(2)泄露评标信息;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通过以上内容,本医院公开招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益,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医院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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