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学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信息泄露和病毒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USB闪存盘、移动硬盘、U盘、手机存储卡、光盘等可移动存储设备。
第三条 学校各相关部门、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信息安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移动存储介质的整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二)组织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进行宣传和培训;
(三)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情况;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本制度;
(二)负责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借用和归还登记;
(三)定期检查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第六条 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维护学校信息安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使用:不得使用非法获取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利用移动存储介质从事非法活动;
(二)安全使用:使用前应检查移动存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
(三)规范使用: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私自在校园内拷贝、传播文件;
(四)保密使用:妥善保管移动存储介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师生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查杀,确保移动存储介质无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
(二)不得使用非法获取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利用移动存储介质从事非法活动;
(三)不得在校园内拷贝、传播未经授权的文件,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学校内部敏感信息;
(四)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移动存储介质,并做好归还登记;
(五)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他人使用,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移动存储介质的借用与归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借用移动存储介质,需填写《移动存储介质借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二)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用期限,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三)归还移动存储介质时,应将介质内文件删除,确保归还的介质内无敏感信息;
(四)归还时,应进行归还登记,注明归还时间、归还人等信息。
第十条 学校各部门、师生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应做好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一)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查杀;
(二)不得在未知来源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三)不得在公共场合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密码;
(四)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传输敏感信息。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师生应自觉接受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发现移动存储介质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停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移动存储介质;
(二)要求使用人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移动存储介质,予以封存或销毁。
第十四条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移动存储介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学校有权给予以下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暂停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四)取消借用资格。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学校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为确保学校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宣传活动,提高师生信息安全意识。
2.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培训,提高师生使用技能。
3.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宣传活动和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师生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二、检查与监督
1.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2. 学校各部门应定期对内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应进行查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1. 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的传播。
2. 学校应定期对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3. 学校应加强网络监控,防止非法接入和攻击。
四、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1.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共同维护学校信息安全。
五、法律责任与处罚
1. 学校应明确违反本制度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
2. 学校应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打击涉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犯罪。
3. 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举报机制,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本制度内容丰富,涵盖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保障学校信息安全,提高师生信息安全意识,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