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指导和规范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处置迅速、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轻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
2.预防为主,防范结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
4.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编制目的
1.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2.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
3.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金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分为四级:区级指挥机构、街道(镇)级指挥机构、企业级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
1.区级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由街道(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企业级指挥机构: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担任指挥,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现场指挥部:由区级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设立,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
1.区级指挥机构: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和报告事故信息,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指挥机构的决定和指示,收集和报告事故信息,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3.企业级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和街道(镇)级指挥机构的决定和指示,收集和报告事故信息,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4.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指挥机构的决定和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防预警
1.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二)信息报告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线索要及时报告。
2.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3.区级指挥机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1.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启动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启动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后果的,启动Ⅲ级响应。
4.Ⅳ级响应: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突出的,启动Ⅳ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区级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3.企业级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4.现场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五、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1.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2.区级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二)责任追究
1.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对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售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三)善后处理
1.区级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影响消费者的安抚和赔偿工作。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影响消费者的安抚和赔偿工作。
3.企业级指挥机构要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影响消费者的安抚和赔偿工作。
六、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1.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演练
1.区级指挥机构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3.企业级指挥机构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七、宣传和培训
(一)宣传
1.区级指挥机构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企业级指挥机构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宣传,提高员工的食物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培训
1.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
(一)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
2.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级指挥机构备案。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级指挥机构备案。
(二)预案评审
1.区级指挥机构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街道(镇)级指挥机构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企业级指挥机构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九、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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