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化学、生物、电子、计算机等实验实训场所。
第三条 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负责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评估;
(五)协助处理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
第六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是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三)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定期开展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协助处理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
(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等;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
第八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应根据实验项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内容;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在实验室内醒目位置,便于师生查阅。
第九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
(一)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内容;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应确保每位师生参加,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
(一)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等方面;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第十一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处理
(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事故等级、性质和影响进行分类,明确责任人和处理程序;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处理应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 学校应明确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三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
(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部门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师生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操作责任。
第十四条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解聘等处理。
第十六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为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设施管理
1.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2.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检查和维护记录应保存备查。
3.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如需调整或更换,应报请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二、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1.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应根据实验项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内容,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3. 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在实验室内醒目位置,便于师生查阅。
4.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培训管理
1. 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 安全培训应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内容。
3.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应确保每位师生参加,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4.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培训记录应保存备查。
四、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管理
1. 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等方面。
3. 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4.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审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事故处理
1.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 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事故等级、性质和影响进行分类,明确责任人和处理程序。
3. 安全事故处理应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应保存备查。
六、安全生产责任
1. 学校应明确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
(1)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部门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师生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负操作责任。
3.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七、罚 则
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解聘等处理。
2.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附 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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