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对口帮扶协议书模版
教育对口帮扶协议书
本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为了促进教育领域的对口帮扶合作,改善受援方的教育发展状况,特订立本协议。各方应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育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双方教育事业的繁荣。
第一条 合作目标
1. 受援方明确提出帮扶需求,包括教育资源、师资培养、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帮助与支持。
2. 援助方将根据受援方的需求,提供相关的教育资源和技术支持,共同推进双方的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条 帮扶内容
1. 建立长期稳定的帮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交流与研讨、师资培训、课程设计、教育硬件设施的提供等。
2. 援助方将向受援方提供相关的学习材料和教育资源,包括教科书、教学工具、关注困难群体的特色教材等。
3. 受援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合理的帮助要求,援助方将尽力满足并提供支持。
第三条 帮扶方式
1. 通过定期举行的教育培训,提升受援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论素养。
2. 在受援方学校开展教学督导,提供专业意见和改进建议,助力受援方提高教育质量。
3. 建立双方学校间的师生交流机制,安排学生来援助方学校学习,以拓宽思维、丰富知识。
第四条 援助方责任
1. 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帮扶工作实施的顺利进行。
2. 协助受援方进行教育需求评估,制定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
3. 积极推动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相关方合作,以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
第五条 受援方责任
1. 积极配合援助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配合,确保帮扶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及时提供援助方所需的信息和数据,配合开展任何与帮扶工作相关的调查和评估。
3. 对援助方提供的资源和支持诚恳感谢,并加以合理利用,以取得最大效益。
第六条 保密责任
双方在帮扶过程中应保护涉及到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第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签或更改协议内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援助方: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受援方: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