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石材产品买卖协议
装修石材产品买卖协议
一、定义和解释
1.1 本协议所指的“买卖双方”指的是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1.2 “石材产品”是指石材板材、地砖、墙砖、台面、浴室用件、洗手盘等装修中使用的各类石材制品。
1.3 “货物”是指本协议项下乙方购买的石材产品。
1.4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购买石材产品的交易,适用于任何形式的买卖合同。
1.5 买卖双方声明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认可本协议对双方权益的约束力。
二、价格和费用
2.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可通过协商确定石材产品的价格,并将其写明于本协议附件。
2.2 乙方应承担由于购买石材产品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关税及其他附加费用。
三、交货和验收
3.1 甲方应按照交货期限和地点的约定将货物交付乙方。
3.2 甲方应确保货物在交付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求。
3.3 乙方应在接到货物后立即进行验收,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4 如乙方未在验收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已得到满足,并视为该货物完全符合乙方的要求。
四、质量保证
4.1 甲方应提供有关石材产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质量认证证明,并确保石材产品符合所承诺的质量要求。
4.2 甲方承诺石材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为不少于五年。
4.3 如乙方在购买石材产品后发现其中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核实后应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还货款等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知识产权
5.1 甲方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石材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2 若乙方认为所购买的石材产品涉嫌侵权,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终止
6.1 本协议项下的合同在下述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纠正;
(2)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无法交付合格的货物;
(3)任何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4)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
6.2 在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约定归还甲方已收到的货物,并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七、保密
7.1 买卖双方应对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在协议终止后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八、争议解决
8.1 买卖双方应尽一切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或纠纷。
8.2 若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达成一致终止。
9.3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
9.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以上为装修石材产品买卖协议的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确认。若出现争议,应以协议为准进行解决。
上一篇:最新树木买卖合同范本
下一篇:装修木地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