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呼和浩特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 工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家具定制等。
二、工程期限
2.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
2.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
2.3 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天
三、工程质量及标准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3.2 乙方应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工艺等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标准。
3.3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四、工程款项
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4.2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4.3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尾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款项。
五、验收及保修
5.1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2 保修期限:乙方对施工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的,应按照逾期天数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6.3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以下是合同附件:
附件1:施工图纸
附件2:工程预算书
附件3: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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