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施工合同
水利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
1.3 工程规模:_______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整治、堤防工程、蓄水工程、排水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
第二条 工程价款
2.1 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每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及结算书,甲方在收到报告及结算书后15日内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80%;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3.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3 工程延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4.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五条 安全生产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5.2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 合同变更
6.1 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合同总价或工程期限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6.2 合同变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7.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付款项的5%。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合同内容共计900字,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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