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装修合同
会所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会所装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会所装修工程
1.2 项目地点:_______
1.3 工程面积:_______平方米
1.4 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水电安装、空调系统、消防设施、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开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3 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包括节假日)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装修预算进行支付,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 乙方应在工程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程预算书,甲方应在收到预算书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3.3 工程预算书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按照预算书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4.2 工程验收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4.3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并将验收合格证书副本交乙方留存。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
5.2 乙方应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节点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
5.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并在签字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质量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修复或重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或重做。
6.3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7.2 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履行完毕后2年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协商为准。在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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