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林地种植药材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出租林地给乙方种植药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林地基本情况
1.1 林地位置: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村(社区)____________地块。
1.2 林地面积:总面积____________亩,具体地块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1.3 林地用途: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中药材。
1.4 林地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标准:林地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亩。
2.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按年支付租金。每年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前__日内支付给甲方。
2.3 租金支付账户:户名: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三、药材种植及管理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林地条件,合法、合规地进行中药材种植。
3.2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中药材种植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药材的品质和安全。
3.3 乙方应负责林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林地不受破坏,保持生态平衡。
3.4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非法建设、捕猎、采伐等行为,不得损害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1 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或变更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4.2 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__%作为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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