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协议书(一)
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1.1 甲方出租的场地位于(具体地址),以下简称“租赁场地”。
1.2 租赁场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1.3 租赁场地用途为 ,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不得擅自改变。
二、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月。
3.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即每季度租金支付时间为2月、5月、8月、11月的25日前。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的支付方式收回租金。
四、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4.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的合法使用权,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5.2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维修、保养,确保租赁场地符合乙方正常使用需求。
5.3 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协议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的使用权。
6.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6.3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有逾期,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加收滞纳金。
6.4 乙方应爱护租赁场地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6.5 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租赁场地。
七、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场地或租赁场地存在权属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8.2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租赁场地平面图
2. 租赁场地设施清单
3. 甲方土地使用权证明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其他相关文件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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