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出租房屋地址:
1.2 房屋结构及面积:
1.3 甲方拥有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并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
1.4 甲方应提供以下证件给乙方查阅: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等。
二、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3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月。
3.2 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在当月第一天支付。
3.3 乙方支付租金方式如下: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支付方式:
3.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逾期天数支付每日租金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四、押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2 租赁期满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房屋使用及维修
5.1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甲方提供的设施清单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拆改、破坏,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2 甲方应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租赁条件,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5.3 以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
(2)正常损耗及易耗品更换。
六、转租及变更
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
6.2 乙方如需变更租赁用途,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7.2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未按约定提供房屋及附属设施;
(2)提前解除合同。
7.3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
(2)未按约定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
(3)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房屋。
八、争议解决
8.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无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为附件)
附件1:房屋设施清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证件复印件
附件3:乙方提供的证件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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