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学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来访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来访接待工作遵循“热情、文明、规范、高效”的原则,以服务为宗旨,确保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及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 接待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全校来访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第五条 来访接待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来访接待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负责来访者的登记、分类、接待、转办、反馈等工作;
(三)负责来访接待场所的安排、设施保障及环境卫生;
(四)负责来访接待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
(五)负责来访接待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 各部门、各院系应设立来访接待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院系来访接待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接待程序与要求
第七条 来访者需持有效证件到来访接待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来访事由等。
第八条 来访接待办公室根据来访者的事由,进行分类处理:
(一)一般性咨询,由来访接待办公室直接解答或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涉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来访接待办公室转相关院系、部门处理;
(三)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由来访接待办公室转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来访接待办公室在接到来访者登记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来访者。
第十条 相关部门在接到转交的问题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问题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应向来访接待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来访者如有投诉或建议,可向来访接待办公室提出。来访接待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来访者。
第十二条 接待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解答来访者的问题,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三条 接待场所应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乱丢杂物。
第四章 安全保卫与保密
第十四条 来访接待办公室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来访者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 来访者进入学校时,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六条 来访者应遵守学校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学校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十七条 接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来访者信息及接待过程中涉及的秘密。
第五章 奖惩与监督
第十八条 对在来访接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在来访接待工作中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来访接待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来访接待工作的监督。监督内容包括:
(一)来访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来访接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来访者对学校来访接待工作的满意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学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细化:
一、来访者接待流程
1. 来访者到达学校,首先到来访接待办公室进行登记。
2. 接待人员热情接待,了解来访者的事由,做好登记工作。
3. 接待人员根据来访者事由,进行分类处理,及时转交相关部门。
4. 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者。
5. 接待人员对来访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接待工作质量。
二、来访者接待注意事项
1.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来访者问题。
2. 接待场所应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乱丢杂物。
3. 接待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来访者信息及接待过程中涉及的秘密。
4. 接待人员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来访者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来访者接待工作总结与反馈
1. 接待办公室定期对来访接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接待办公室将总结报告提交给学校领导,以便及时了解接待工作情况。
3. 接待办公室对来访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为改进接待工作提供参考。
四、来访者接待工作培训与指导
1. 接待办公室定期组织接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接待服务质量。
2. 接待办公室对各部门、各院系来访接待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接待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各院系的沟通,共同提高学校来访接待工作水平。
五、来访者接待工作考核
1. 学校设立来访接待工作考核小组,对各部门、各院系来访接待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接待流程、服务质量、问题处理、满意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 来访者如有特殊需求,接待办公室应及时予以解决。
2. 接待办公室与各部门、各院系共同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形成合力。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内容,本学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既具有框架性,又内容丰富,为学校来访接待工作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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