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制度
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学退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各类成人教育学生的退学退费管理。
第三条 学校成立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校退学退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退学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经补考后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后未申请复学或者申请复学未被批准的;
(三)患有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
(四)自愿放弃学籍的;
(五)其他符合退学条件的。
第五条 学生退学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退学申请,说明退学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学院对学生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
(三)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对学生退学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退学;
(四)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包括退还学生证、宿舍钥匙等物品,结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五)学校为学生出具退学证明,学生离校。
第六条 学生退学后,学校将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退费标准与程序
第七条 学生退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学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所占整个学期的比例,退还剩余学费;
(二)住宿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所占整个学期的比例,退还剩余住宿费;
(三)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退还。
第八条 学生退费程序:
(一)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向财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财务部门对学生退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三)财务部门将退费款项划拨至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 学生退费后,学校将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 退学退费工作的监督与保障
第十条 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应当加强对退学退费工作的监督,确保退学退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退学退费档案,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自觉性,预防学生因故退学。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及时解决学生退学退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不退还学费、住宿费:
(一)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未办理退学手续擅自离校的;
(三)其他不符合退学退费条件的。
第十五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退学退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
以下为退学退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退学条件与程序详细说明
1. 学业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成绩未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经补考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应当予以退学。
2.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后,未向学校申请复学或者申请复学未被批准的,应当予以退学。
3. 患有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学生因患有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予以退学。
4. 自愿放弃学籍:学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学籍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予以退学。
5. 其他符合退学条件的:如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也应当予以退学。
二、退费标准与程序详细说明
1. 学费退还:学生退学时,学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所占整个学期的比例进行退还。例如,学生上了一半的课程,退还一半的学费。
2. 住宿费退还:学生退学时,住宿费按照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所占整个学期的比例进行退还。例如,学生住了两个月,退还两个月的住宿费。
3. 其他费用退还:如教材费、实验费等,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还。
4. 退费程序: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时,向财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部门对学生退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三、退学退费工作的监督与保障详细说明
1. 监督机制: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应当加强对退学退费工作的监督,定期对退学退费工作进行审查,确保退学退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 档案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退学退费档案,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档案内容包括:学生退学申请、退学审批表、退费申请表、退费审批表等。
3. 教育引导: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自觉性,预防学生因故退学。
4. 问题解决:学校应当及时解决学生退学退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罚则详细说明
1. 不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情形: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未办理退学手续擅自离校的;其他不符合退学退费条件的。
2. 处分措施:学校工作人员在退学退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详细说明
1. 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退学退费管理工作小组。
3. 相关规定: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综上所述,本退学退费管理制度内容丰富,涵盖了退学条件与程序、退费标准与程序、退学退费工作的监督与保障、罚则等方面,旨在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退学退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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