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小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小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物资的招标采购活动,包括食材、食品、调料、餐具、厨房设备等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 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2. 优质、价廉、安全、环保;
3. 按需采购,合理配置;
4. 节约资金,提高效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1. 校长:组长,负责全面领导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2. 副校长: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人:成员,负责财务审核;
4. 后勤部门负责人:成员,负责物资采购、验收、保管;
5. 食堂管理员:成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
6. 教师代表:成员,负责监督食堂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1. 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堂物资招标采购政策、规章制度,审批招标采购方案,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 财务部门:负责招标采购资金的预算、拨付、报销及财务审核;
3. 后勤部门:负责食堂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配送;
4.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5. 教师代表:负责对食堂物资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反映师生意见。
第三章 招标采购程序
第六条 编制招标采购方案
1. 后勤部门根据食堂实际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方案,明确采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要求;
2. 招标采购方案需报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发布招标公告
1.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招标采购方案后,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投标资格要求等信息。
第八条 投标
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第九条 开标、评标
1.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2. 评标委员会由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指定的专家组成;
3.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条 定标、签订合同
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3. 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章 物资验收与保管
第十一条 物资验收
1. 后勤部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 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后勤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 物资保管
1. 后勤部门对入库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确保物资安全;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防止物资损坏、变质。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
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食堂物资招标采购方案,编制食堂物资采购预算;
2. 预算应报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资金拨付
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预算,拨付食堂物资采购资金;
2. 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资金报销
1. 食堂物资采购完成后,后勤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报销凭证;
2.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 监督
1.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2. 教师代表对食堂物资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3. 学校审计部门对食堂物资招标采购资金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处罚
1. 对违反招标采购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具体内容丰富:
一、招标采购方案编制
1. 需求调查与分析
后勤部门应通过对食堂物资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确定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要求,为招标采购方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2. 招标采购方案内容
招标采购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内容;
(3)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价格;
(4)交货期限;
(5)投标资格要求;
(6)招标程序;
(7)评审标准及方法;
(8)其他相关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内容;
(3)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地点;
(5)投标资格要求;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 招标公告发布渠道
招标公告应在以下渠道发布:
(1)学校官网;
(2)学校公告栏;
(3)相关媒体。
三、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财务状况;
(4)具备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
2.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保证金;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产品质保书、检验报告;
(5)报价单;
(6)其他相关资料。
四、开标、评标
1. 开标程序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主持。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
2.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充分了解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情况,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五、物资验收与保管
1. 验收标准
物资验收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物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物资数量与合同相符;
(3)物资包装完好;
(4)物资运输过程中无损坏。
2. 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如下:
(1)后勤部门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资进行初步验收;
(2)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后勤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后勤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沟通,要求退货或更换。
3. 物资保管
(1)后勤部门对入库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确保物资安全;
(2)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防止物资损坏、变质;
(3)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入库、出库记录,确保物资流向清晰。
六、资金管理
1. 预算编制
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食堂物资招标采购方案,编制食堂物资采购预算。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
(2)采购资金总额;
(3)资金拨付计划。
2. 资金拨付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预算,拨付食堂物资采购资金。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3. 资金报销
食堂物资采购完成后,后勤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报销凭证:
(1)中标通知书;
(2)采购合同;
(3)发票;
(4)验收合格证明;
(5)其他相关凭证。
七、监督与处罚
1. 监督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教师代表、学校审计部门应对食堂物资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处罚
对违反招标采购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活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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