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 原材料质量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过程控制为辅;
(二)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建立原材料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由以下部门组成: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原材料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检验部门:负责原材料入厂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四)储存部门:负责原材料的储存、保管和发放;
(五)生产部门:负责原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一)质量管理部门:
1. 组织制定原材料质量管理计划;
2. 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本办法;
3. 组织原材料质量培训;
4. 对原材料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 定期汇总原材料质量数据,分析质量趋势。
(二)采购部门:
1. 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
2. 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材料;
4. 对供应商的质量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三)检验部门:
1. 按照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入厂检验;
2. 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过程检验;
3. 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4. 汇总检验数据,分析质量情况。
(四)储存部门:
1. 负责原材料的储存、保管;
2. 确保原材料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防止原材料变质、损坏;
4. 按照生产计划发放原材料。
(五)生产部门:
1.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使用原材料;
2. 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对原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反馈;
4. 参与原材料质量改进。
第三章 原材料采购管理
第六条 原材料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二)选择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质量的供应商;
(三)实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采购;
(四)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
第七条 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评价。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二)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原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限;
(二)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三)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四)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 采购部门应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材料,并对供应商的质量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第四章 原材料检验管理
第十一条 原材料入厂检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检验部门收到原材料后,进行外观检验,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检验部门根据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入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二条 原材料过程检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生产部门在原材料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二)检验部门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过程检验;
(三)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三条 成品检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检验部门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二)对检验不合格的成品,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共同处理。
第五章 原材料储存管理
第十四条 储存部门应确保原材料储存环境符合以下要求:
(一)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防止原材料受潮、变质;
(二)仓库应根据原材料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原材料损坏;
(三)原材料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五条 储存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原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六条 储存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发放原材料,防止原材料积压。
第六章 原材料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使用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 生产部门应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以下情况进行记录、反馈:
(一)原材料使用异常情况;
(二)原材料质量变化情况;
(三)原材料使用效果。
第十九条 生产部门应参与原材料质量改进,对以下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一)原材料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原因;
(三)原材料质量改进措施。
第七章 原材料质量管理与改进
第二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原材料质量数据,分析质量趋势,为原材料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原材料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原材料质量异常情况的调查、处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三)总结经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原材料质量改进机制,鼓励员工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对原材料质量管理进行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修改、废止,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上一篇: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