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三居室住房买卖合同
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就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市区的三居室住房(以下简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房屋位置:(详细地址)
1.2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
第二条 交易价格与方式
2.1 房屋买卖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以下简称“总价”)。
2.2 购房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房屋总价:
(1) 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2) 贷款:人民币(大写),由乙方自行办理银行贷款;
(3) 尾款:人民币(大写),在房屋交付时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房屋权属
3.1 甲方保证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属问题。
3.2 房屋权属办理:
(1)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的权属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销甲方名下的产权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转让登记等;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上述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交房时间与标准
4.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或其他约定日期)交付乙方房屋完好。
4.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的水、电、天然气等户口重新开通。
第五条 房屋质量与保修
5.1 甲方承诺所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没有结构性缺陷和其他重大问题。
5.2 若乙方在交房后30个日历日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修复或退还购房款。
第六条 房屋使用权的转移
6.1 房屋权属转移办理完毕后,乙方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有权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有付款,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若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7.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以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为止。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参考示例:
合同附件:
1. 产权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 贷款申请材料;
3. 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言:
本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仅供参考,请在签订合同前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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