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价疫苗专利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拥有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九价疫苗”)的专利权,该专利权已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册,专利号为_______。
2. 乙方有意向获得九价疫苗的专利权,以进一步研发、生产、销售和推广九价疫苗。
3.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九价疫苗专利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专利权转让
1.1 甲方将其拥有的九价疫苗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专利许可权、专利转让权等)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九价疫苗专利权的全部权利,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等活动。
第二条 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九价疫苗专利权的转让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2 转让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首付款;
(2)首付款支付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权转让所需的全部文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权转让文件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转让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 专利权归属
3.1 本合同生效后,九价疫苗专利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乙方的专利权。
3.2 乙方在取得专利权后,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承担因专利权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九价疫苗专利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2 本保密条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九价疫苗专利权终止之日止。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1. 九价疫苗专利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专利权转让文件清单
注:本合同中的空白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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