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军撤销房屋赠与及转让合同纠纷
标题:鲁军撤销房屋赠与及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件背景
鲁军与张强系朋友关系。2018年,鲁军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强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鲁军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满后,鲁军未能按时还款,双方协商一致,将借款转为房屋赠与及转让。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鲁军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及转让合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二、案件经过
1. 赠与及转让合同签订
2018年10月,鲁军与张强签订《房屋赠与及转让协议》,约定鲁军将其名下位于某市的房产赠与张强,张强支付50万元购房款。协议同时约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该房产归张强所有。
2. 鲁军反悔
2019年10月,借款期满,鲁军未能按时还款。双方协商一致,将借款转为房屋赠与及转让。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鲁军突然反悔,拒绝履行合同。张强多次与鲁军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3.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鲁军主张撤销赠与及转让合同,理由如下:
(1)自己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合同无效;
(2)赠与及转让合同未经过合法程序,未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未生效。
张强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鲁军反悔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鲁军与张强签订的《房屋赠与及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鲁军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鲁军反悔问题,法院认为,鲁军在签订合同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如下:
1. 鲁军与张强签订的《房屋赠与及转让协议》继续履行;
2. 鲁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张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鲁军支付张强违约金5万元。
四、案件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屋赠与及转让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依法审理,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案有以下几点启示:
1.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导致败诉风险。
总之,本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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