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付租赁合同
季付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信息
1.1 甲方出租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并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
1.3 该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2 乙方应在每季度初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应付租金的1%作为滞纳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及时出具正规发票。
四、押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押金;
4.3 押金不计利息。
五、房屋使用及维修
5.1 乙方须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甲方提供的设施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改、破坏,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市价赔偿;
5.2 在租赁期间,因房屋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
5.3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变更:双方同意,可书面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变更后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合同解除:
6.2.1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6.2.2 租赁期内,如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6.2.3 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 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未尽到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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