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办租赁合同
福田区作为深圳市的核心城区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人才前来发展。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房屋租赁市场也日益繁荣。为了规范福田区房屋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合同。
本合同旨在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本合同适用于福田区范围内依法可以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房屋。
一、合同主体
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是指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有权出租房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指租赁甲方房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房屋基本信息
2.1 房屋地址:
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具体地址详见附件一)。
2.2 房屋面积:
本合同所指的房屋面积为建筑面积(具体面积详见附件一)。
2.3 房屋用途:
本合同所指的房屋用途为(具体用途详见附件一)。
三、租赁期限
3.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2021年(月)月(日)起至202(年)年(月)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整(小写):¥(金额)。
4.2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每(月/季/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期)租金,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二。
五、押金
5.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大写):整(小写):¥(金额)。
5.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使用及维修
6.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甲方提供的设施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改、破坏,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市价赔偿。
6.2 在租赁期间,因房屋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在租赁期内,如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或变更本合同,须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7.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出租房屋。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2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租赁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整(小写):¥(金额)。
8.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出租房屋。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整(小写):¥(金额)。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基本信息
附件二: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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