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场地租用合同
场地租用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面积
1.1 本合同所指场地位于(具体地址),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
1.2 乙方租用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用期限
2.1 本合同租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租金:
(1)场地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月);
(2)物业管理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月);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2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1)每月5日前,将上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支付凭证。
第四条 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乙方租用场地的合法性,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保证场地的基本设施完善,满足乙方经营需求;
(3)负责场地的物业管理,确保场地安全、卫生、秩序良好;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5)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4.2 乙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有逾期,应支付滞纳金;
(3)爱护场地设施,合理使用场地,如有损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制定的场地方针政策,配合甲方进行场地管理;
(5)租赁期满后,按照甲方要求,将场地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5.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设施,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3. 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有涉及税收、费用等问题,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法律法规变化,甲乙双方应依法调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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