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定
医院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的采购计划、采购程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 采购计划与预算管理
第三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计划与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五条 医院应根据采购预算,制定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采购程序管理
第七条 医院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采购。
第八条 医院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内容;
(二)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组织采购评审,按照评审标准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四)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 医院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 医院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合同内容,包括: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二)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三)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条件;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医院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章 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十四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制度,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医院在验收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确保采购质量。
第十六条 医院应在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七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八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九条 医院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医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以下情形,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致采购活动无效;
(二)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三)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医院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采购计划与预算管理
1. 医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调整。
3. 医院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审批制度,对预算进行调整时,应经过相关程序审批。
4. 医院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采购程序管理
1. 医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2. 医院应建立健全采购评审制度,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医院应加强采购文件的保管,确保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医院应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合规性。
三、合同管理
1. 医院应建立健全合同审批制度,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进行审批。
2. 医院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医院应建立健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审批制度,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四、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
1. 医院应建立健全履约验收制度,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
2. 医院应加强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采购质量符合要求。
3. 医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4. 医院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
1. 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医院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医院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4. 医院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医院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医院支出管理制度
下一篇: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