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形象和效率。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现就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清理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相符,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1.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吃空饷”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问题,确保治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整改与预防并重。在集中治理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治理范围与内容
1. 治理范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
2. 治理内容:
(1)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不符,虚报冒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行为。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请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原因未上班,但仍领取工资、奖金等行为。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辞职、退休后,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转移,仍占用编制、领取工资等行为。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1. 组织部署(2023年1月-2023年2月)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治理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 自查自纠(2023年3月-2023年4月)
(1)单位自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3. 专项检查(2023年5月-2023年6月)
(1)组成专项检查组。由市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2)发现问题线索。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发现“吃空饷”问题线索。
4. 问题查处(2023年7月-2023年8月)
(1)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
(2)依法依规处理。对查实的“吃空饷”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回违纪资金,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5. 巩固成果(2023年9月-2023年12月)
(1)总结经验。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制度。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 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 落实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5. 严肃问责。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纠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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