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配制室的工作,确保肠外营养液的安全、有效,提高临床营养支持水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肠外营养配制室是医院重要的临床支持部门,承担着为患者提供肠外营养支持的任务。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质量。
1.3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肠外营养配制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师、药师、护士、技术员等。
二、人员配备与职责
2.1 肠外营养配制室人员配备应合理,包括医师、药师、护士、技术员等。医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药师应具备临床药学知识,护士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员应具备相关技能。
2.2 肠外营养配制室负责人应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熟练掌握肠外营养技术的医师担任,负责肠外营养配制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医师职责:
(1)负责肠外营养处方审核、调整;
(2)负责肠外营养液配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负责肠外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参与肠外营养相关学术研究和培训。
2.4 药师职责:
(1)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
(2)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质量控制;
(3)参与肠外营养处方的审核;
(4)负责肠外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2.5 护士职责:
(1)负责肠外营养液配制过程中的操作;
(2)负责肠外营养液输注过程中的护理;
(3)负责肠外营养液输注相关并发症的观察和处理;
(4)参与肠外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2.6 技术员职责:
(1)负责肠外营养液配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肠外营养液配制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3)负责肠外营养液配制室的环境卫生;
(4)参与肠外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工作流程
3.1 肠外营养处方开具:
(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制定肠外营养治疗方案;
(2)医师开具肠外营养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
(3)医师将处方交由药师审核。
3.2 肠外营养处方审核:
(1)药师对肠外营养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2)药师对药物剂量、配伍、相互作用等进行核对;
(3)药师在审核通过后,将处方交由护士执行。
3.3 肠外营养液配制:
(1)护士按照肠外营养处方,领取药物、器材;
(2)护士在肠外营养配制室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无菌技术;
(3)护士将配制好的肠外营养液送至患者床旁。
3.4 肠外营养液输注:
(1)护士按照医嘱,为患者输注肠外营养液;
(2)护士观察患者输注过程中的反应,及时调整输注速度;
(3)护士记录患者输注过程中的情况,如输注量、输注时间等。
3.5 肠外营养治疗效果评估:
(1)医师定期评估患者肠外营养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2)医师对肠外营养液输注过程中的并发症进行观察和处理;
(3)医师总结肠外营养治疗经验,不断提高临床营养支持水平。
四、质量管理
4.1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肠外营养液的安全、有效。
4.2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3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4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建立肠外营养液配制、输注、监测等环节的记录制度,确保工作可追溯。
4.5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6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与临床科室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水平。
五、安全管理
5.1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5.2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5.3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
5.4 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附则
6.1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肠外营养配制室所有。
6.2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 本工作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字数:2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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