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退费制度
退学退费制度是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的重要措施。以下是一份内容丰富的退学退费制度,字数超过2000字,供您参考。
一、总则
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校退学退费工作,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预科班)、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及各类培训项目的退学退费工作。
1.3 学生退学退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学生权益不受侵害。
二、退学退费条件
2.1 学生因以下原因之一申请退学者,可以按照本制度办理退学退费:
(1)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2)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承担学费者;
(3)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学习者;
(4)被学校开除学籍者;
(5)其他符合退学条件的情况。
2.2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退学退费:
(1)休学者;
(2)保留学籍者;
(3)转学者;
(4)开除学籍者;
(5)其他不符合退学条件的情况。
三、退学退费程序
3.1 学生提出退学申请
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退学申请书;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院审核
学院收到学生退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3.3 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收到学院审核意见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3.4 退费
学生所在学院收到教务处审批意见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工作。
四、退学退费标准
4.1 学费退费
(1)学生在校期间,未满一学期退学的,退还学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退学费 = 学费总额 ×(1 - 已修课程学分 ÷ 本学期总学分)
(2)学生在校期间,已满一学期退学的,退还学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退学费 = 学费总额 ×(1 - 已修课程学分 ÷ 本学期总学分)× 50%
4.2 住宿费退费
学生在校期间,未满一学期退学的,退还住宿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退住宿费 = 住宿费总额 ×(1 - 已住宿天数 ÷ 本学期总天数)
4.3 书费退费
学生在校期间,未满一学期退学的,退还书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退书费 = 书费总额 ×(1 - 已领教材价值 ÷ 全部教材价值)
五、其他事项
5.1 学生退学退费后,学校不再为学生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5.2 学生退学退费后,已取得的学分和成绩予以保留,但不再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待遇。
5.3 学生退学退费后,如需复学,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5.4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学校教务处提出意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通过以上内容丰富的退学退费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对学生权益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希望这份制度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