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工程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事项,签订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1 乙方在甲方担任前端工程师岗位,主要负责前端开发、页面设计、交互效果实现等工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1.3 乙方应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适应工作需要。
**第二条 工作时间**
2.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甲方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2.2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但应保证乙方享有法定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
**第三条 劳动报酬**
3.1 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薪酬制度执行,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3.2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贡献,给予乙方相应的奖金、提成等激励。
3.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四条 劳动保护**
4.1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劳动安全,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条件。
4.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
4.3 乙方在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第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5.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3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第六条 劳动争议处理**
6.1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3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注:本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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