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合同火灾条款
出租房屋合同火灾条款
一、总则
1.1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1.2 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房屋描述
2.1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省/市/区/街道)号,房屋结构为(公寓/别墅/住宅/其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2 房屋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热水器、燃气灶、家具、电器等。具体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2.3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合法、合规,确保房屋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定。
三、租赁期限
3.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为每月元,按月支付。
4.2 乙方应在每月的首日支付当月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1%作为滞纳金。
五、消防安全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房屋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2 乙方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设备。
5.3 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火灾的,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乙方应协助甲方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处理。
5.4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违法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6.2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支付乙方相当于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6.3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设施设备清单
1. 空调:____台
2. 热水器:____台
3. 燃气灶:____台
4. 家具:____套
5. 电器:____台
(注:附件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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