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摄影服装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唐山市××摄影器材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出租服装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服装及数量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服装共计XX套,包括古装、现代装、礼服等,具体服装款式、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
1.2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验收服装,确认服装的数量和质量。如乙方对服装的数量或质量有异议,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接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日止,共计XX天。
2.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服装,并在租赁期满后XX个工作日内将服装归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大写:人民币XX元整),包括但不限于服装的租赁费用、运输费用等。
3.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租金的100%。
第四条 服装的使用及保管
4.1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服装,并妥善保管,防止服装的损坏、遗失或被盗。
4.2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服装进行转租、抵押或用于非法用途。
4.3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服装归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服装归还过程中的运输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归还服装的,应按照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逾期租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租金=租金×逾期天数×10%。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满之日止。
甲方(盖章):唐山市××摄影器材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服装款式、数量及单价一览表
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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