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租赁方):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将汽车出售给乙方,乙方再将该汽车回租给甲方的售后回租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体
1.1 甲方(租赁方)
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
1.2 乙方(承租方)
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
二、租赁物
2.1 租赁物为甲方所有的汽车,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一。
2.2 租赁物的所有权自重、载重、性能、用途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3 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物上的权利瑕疵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情况。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4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4.2 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验收,确认租赁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4.3 乙方验收合格后,应签署《租赁物验收合格单》(见附件二),并将该验收合格单交付给甲方。
五、租赁物的保险
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租赁物进行保险,并保证保险期间覆盖整个租赁期限。
5.2 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将保险单正本交付给甲方。
六、租赁物的使用及维修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照租赁物的性能、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运行。
6.3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维修。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租赁物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3 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全部租金,甲方应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租赁物信息
附件二:租赁物验收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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