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校舍管理,保障校舍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的所有校舍,包括教学、办公、生活、体育等设施。
第三条 学校校舍管理遵循安全、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二、校舍建设与规划
第四条 学校校舍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二)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环境与教育功能的结合;
(三)遵循经济、实用、美观、环保的原则,提高投资效益;
(四)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划,预留发展空间。
第五条 学校校舍建设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舍建设规模、布局、功能分区;
(二)校舍建设标准、质量要求、投资估算;
(三)校舍建设进度安排、施工组织、项目管理;
(四)校舍建设后期验收、交付使用、维护管理。
第六条 学校校舍建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校舍建设规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根据审批结果,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投标;
(三)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
(四)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交付使用。
三、校舍使用与管理
第七条 学校校舍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分配校舍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二)保障教育教学需求,兼顾其他业务活动;
(三)遵循节约、环保、安全的原则,确保校舍安全使用。
第八条 学校校舍使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校舍使用计划,明确校舍使用范围、功能、用途;
(二)建立健全校舍使用档案,记录校舍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
(三)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对校舍使用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校舍安全、合理使用。
第九条 学校校舍使用实行以下制度:
(一)校舍分配制度: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合理分配校舍资源;
(二)校舍使用申请制度:使用校舍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校舍使用登记制度:使用校舍需登记,记录使用情况;
(四)校舍使用考核制度:对校舍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使用效果。
第十条 学校校舍使用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校舍用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二)擅自拆改、破坏校舍设施,造成安全隐患;
(三)在校舍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学校声誉;
(四)在校舍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及校舍安全。
四、校舍维修与保养
第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舍维修与保养制度,确保校舍安全、美观、实用。
第十二条 学校校舍维修与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定期检查校舍,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二)对校舍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三)对校舍进行定期绿化、美化,提升校园环境;
(四)建立健全校舍维修与保养档案,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校舍维修与保养实行以下制度:
(一)校舍维修报告制度:发现校舍问题,及时报告,尽快维修;
(二)校舍维修审批制度:维修项目需经学校领导审批,确保维修质量;
(三)校舍维修验收制度:维修完成后,组织验收,确保维修效果。
第十四条 学校应设立校舍维修与保养专项经费,保障校舍维修与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校舍安全与环保
第十五条 学校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校舍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 学校校舍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舍建筑安全:确保校舍建筑结构安全,防止倒塌、开裂等事故;
(二)校舍设施安全:确保校舍设施安全,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三)校舍卫生安全:确保校舍卫生条件良好,防止疾病传播;
(四)校舍环境保护:确保校舍环境保护措施到位,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校舍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三)校舍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四)校舍安全培训制度:加强校舍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 学校应加强校舍环保管理,确保校舍环保措施到位。
第十九条 学校校舍环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舍环保设施建设:加强校舍环保设施建设,提高环保水平;
(二)校舍环保管理:加强校舍环保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校舍环保教育:加强校舍环保教育,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四)校舍环保活动:开展校舍环保活动,营造环保氛围。
六、校舍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舍管理与监督机制,确保校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校舍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舍管理组织:建立健全校舍管理组织,明确校舍管理职责;
(二)校舍管理考核:对校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管理效果;
(三)校舍管理监督:加强对校舍管理工作的监督,防止违规行为;
(四)校舍管理整改:对校舍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加强对校舍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校舍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校舍管理制度。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共计2000余字,旨在对学校校舍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确保校舍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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