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
第三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为成员。
第五条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 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
4. 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对学校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 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建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档案,定期进行评估;
5. 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 食堂管理
1. 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2. 食堂环境整洁卫生,具备防蝇、防鼠、防虫、防霉等设施;
3. 食堂食材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材质量;
4. 食堂加工过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5. 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
6. 食堂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 小卖部管理
1. 小卖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2. 小卖部环境整洁卫生,具备防蝇、防鼠、防虫、防霉等设施;
3. 小卖部食品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
4. 小卖部食品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卫生;
5. 小卖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储存、销售环节进行监督;
6. 小卖部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1. 学校定期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4. 学校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师生权益;
5. 学校加强与上级食品安全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 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 学校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 学校鼓励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学校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学校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
1. 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学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业讲师为师生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食品中毒预防等方面的知识。通过讲座、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安全培训
学校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卫生知识等内容。培训结束后,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品安全教育活动
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绘画比赛等,引导师生关注食品安全,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食品安全部门。
2.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涉事食品来源、受害者情况等信息,为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3.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对涉事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对受害者进行救治,保障其合法权益;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撤职等;
(4)对全校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4. 食品安全事故整改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对全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完善食品安全设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安全监管
1. 食品安全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等证件是否齐全;
(2)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食品经营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4)从业人员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 食品安全评估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3)食品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3. 食品安全整改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对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
(1)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3)更新食品安全设施;
(4)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4. 食品安全监管协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与上级食品安全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协作内容包括:
(1)定期向上级食品安全部门报告学校食品安全情况;
(2)参与上级食品安全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
(3)共同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4)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以上措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以不断完善,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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