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
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医院作为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肩负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教育服务的职责。为了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健康教育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目的
1. 提高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2. 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促进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改进。
4. 提高患者和群众的健康素养。
三、考核对象
1. 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2. 临床、医技、行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 健康教育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
2. 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制作与发放。
3. 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 健康教育咨询与指导。
5. 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6. 健康教育信息管理。
五、考核方法
1. 理论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教育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表彰。
2. 实际操作考核:对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制作、发放、活动组织与实施、咨询与指导等实际工作进行考核,以实际工作效果为主要评价标准。
3. 患者满意度调查: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4. 质量控制: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综合评价: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六、考核标准
1. 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实际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 患者满意度调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 质量控制:根据质量控制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效果纳入考核。
5.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七、奖惩措施
1. 考核合格者予以表彰,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2.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1.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 本考核制度由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考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具体考核制度内容:
一、健康教育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考核
1. 考核内容:我国健康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健康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健康教育传播技巧等。
2. 考核方式:每年组织一次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制作与发放考核
1. 考核内容:宣传资料的制作质量、发放范围、发放数量等。
2. 考核方式:对宣传资料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制作质量、发放情况。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与实施考核
1. 考核内容:活动策划、组织协调、活动现场管理、活动效果等。
2. 考核方式:对活动进行现场查看,了解活动组织与实施情况。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健康教育咨询与指导考核
1. 考核内容:咨询与指导水平、服务态度、解决问题能力等。
2. 考核方式:对咨询与指导工作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考核
1. 考核内容: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等。
2. 考核方式:对评价工作进行现场查看,了解评价方法及结果。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考核
1. 考核内容: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
2. 考核方式: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奖惩措施
1. 考核合格者予以表彰,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2.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1.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 本考核制度由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考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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