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学校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饮用水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饮用水卫生检查和监测,及时处理饮用水卫生问题;
(三)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
(四)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档案,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五)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饮用水设施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 学校饮用水设施包括:自来水、桶装水、开水器、净水器等。
第八条 学校应当定期对饮用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来水管道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二)桶装水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继续使用;
(三)开水器、净水器等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更换滤芯,保证水质达标;
(四)发现饮用水设施故障或损坏,应当及时报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 学校饮用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责任如下:
(一)自来水管道由后勤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二)桶装水由采购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三)开水器、净水器等设备由后勤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设施档案,包括设施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
第四章 饮用水卫生监测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定期对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有机物等。
第十二条 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由饮用水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 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定期公布,对不合格的饮用水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 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
(二)定期举办饮用水卫生讲座,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加强饮用水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水习惯。
第六章 饮用水卫生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饮用水卫生事故包括:水质污染、设施损坏、中毒事件等。
第十六条 学校饮用水卫生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一)发现饮用水卫生事故,应当立即报告饮用水卫生管理办公室;
(二)饮用水卫生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饮用水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
(四)根据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对饮用水卫生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章 法律责任与奖励
第十七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在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为具体内容丰富部分:
一、饮用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组织制定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2. 定期召开饮用水卫生管理会议,研究解决饮用水卫生问题。
3. 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责任,确保饮用水安全。
4. 对饮用水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5. 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
二、饮用水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饮用水卫生监测。
2. 定期对饮用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
4. 对饮用水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5. 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档案,对饮用水卫生工作进行总结。
三、饮用水卫生检查与监测
1. 学校饮用水卫生检查内容包括:饮用水设施卫生状况、饮用水水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2. 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有机物等。
3. 学校饮用水卫生检查与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布,对不合格的饮用水设施进行整改。
四、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
1. 宣传教育内容:饮用水卫生知识、饮用水安全常识、良好饮水习惯等。
2. 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栏、广播、网络、讲座、培训等。
3. 宣传教育对象:全体师生员工。
4. 宣传教育目标: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
五、饮用水卫生事故处理
1. 饮用水卫生事故处理原则:迅速、果断、科学、有序。
2. 饮用水卫生事故处理措施:隔离污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救治患者、保护易感人群。
3. 饮用水卫生事故调查内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
4. 饮用水卫生事故整改措施: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法律责任与奖励
1. 法律责任:对违反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2. 奖励:对在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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