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好互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家长委员会应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家长意愿,维护学生权益,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全体家长代表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设立以下专门委员会:
(一)教育教学委员会:负责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成长委员会: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三)家校沟通委员会:负责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组织家长座谈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四)志愿服务委员会: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三、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1. 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学校发展方向、教育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3.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关注学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社会实践等。
3. 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关注学生成长环境,协助学校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困难。
(三)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家校共育。
1. 组织家长座谈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
2. 建立家校联系渠道,及时反映家长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家校矛盾。
3. 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
(四)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1.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如护学岗、环境整治等。
2. 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
四、工作制度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家长委员会会议议题包括:学校工作汇报、家长意见反馈、学校发展规划讨论等。
(三)家长委员会会议应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每年向全体家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二)家长委员会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总结、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民主监督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学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保障
第九条 学校应保障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 学校应定期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学校应积极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合理建议给予采纳。
六、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
以下是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家长委员会的成立与组织
1.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具有责任心、关心教育、有教育经验的家长担任家长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责如下:
(1)主任:主持家长委员会全面工作,召集并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协调家校沟通,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
(2)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负责分管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委员:参与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1. 教育教学委员会:
(1)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学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的讨论,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3)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协助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学生成长委员会:
(1)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2)参与学校德育工作,关注学生品德培养,促进家校共育。
(3)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家校沟通委员会:
(1)组织家长座谈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
(2)建立家校联系渠道,及时反映家长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家校矛盾。
(3)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
4. 志愿服务委员会:
(1)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如护学岗、环境整治等。
(2)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
(3)引导家长树立志愿服务意识,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三、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 会议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会议议题包括:学校工作汇报、家长意见反馈、学校发展规划讨论等。
(3)会议应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2. 工作报告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年向全体家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2)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总结、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民主监督制度:
(1)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学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保障
1. 学校应保障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学校应定期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学校应积极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合理建议给予采纳。
本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家校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学校应充分重视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采纳家长意见,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字数:23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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