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医疗机构内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 合理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第二章 药品采购与储存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五条 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内药品;
(二)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原则,开展招标采购;
(三)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保存相关信息至少3年。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 药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药品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条件;
(二)不同类别、不同剂型的药品应当分区、分库储存;
(三)药品应当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专库、专账管理。
第三章 药品配送与使用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患者手中。
第九条 药品配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药品采购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进行配送;
(二)加强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防止药品污染、变质;
(三)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送。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 药品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合理选用药品;
(二)遵循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药品;
(三)加强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四)对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 药师职责与培训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师岗位,配备足够数量的药师。
第十三条 药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服务;
(二)审核处方,确保处方合理、合规;
(三)对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四)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培训。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师的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 药师培训和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临床药学知识;
(二)处方审核、用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三)合理用药原则、技巧和方法;
(四)药师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处罚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评估。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理用药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一)采购、储存、配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
(三)药师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
(四)其他违反合理用药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合理用药基本原则
合理用药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选择和使用药品的行为。
1. 安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 有效原则:选用具有确切疗效的药品,避免无效用药。
3. 经济原则: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药品,减轻患者负担。
4. 适当原则: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合理调整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
1. 药品采购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原则和采购责任。
(2)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内药品。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原则,开展招标采购。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保存相关信息至少3年。
2. 药品储存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药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药品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条件;
②不同类别、不同剂型的药品应当分区、分库储存;
③药品应当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④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专库、专账管理。
三、药品配送与使用
1. 药品配送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患者手中。
(2)药品配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遵循药品采购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进行配送;
②加强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防止药品污染、变质;
③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送。
2. 药品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根据患者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合理选用药品;
②遵循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药品;
③加强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④对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
四、药师职责与培训
1. 药师职责
(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服务;
(2)审核处方,确保处方合理、合规;
(3)对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4)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培训。
2. 药师培训与考核
(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师的专业素质。
(2)药师培训和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临床药学知识;
②处方审核、用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③合理用药原则、技巧和方法;
④药师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五、监督管理与处罚
1. 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评估。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理用药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2. 处罚
(1)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①采购、储存、配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
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
③药师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
④其他违反合理用药管理规定的行为。
(2)医疗机构应当对处罚决定进行整改,确保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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