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免责声明
一、声明目的
为明确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免责声明。本免责声明作为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免责范围
1. 房屋质量及设施
(1)房屋质量及设施由出租方负责,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房屋质量及设施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坏,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b. 房屋质量及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c. 房屋质量及设施在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瑕疵,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承租方自愿接受,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房屋租赁期间,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房屋设施损坏,出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b.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2. 房屋周边环境
(1)房屋周边环境由出租方负责,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房屋周边环境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改变,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b. 房屋周边环境在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瑕疵,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承租方自愿接受,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房屋租赁期间,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房屋周边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出租方应采取措施改善,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改变;
b.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改变。
3.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应立即搬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2)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租金损失等。
4. 不可抗力
(1)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其他
(1)本免责声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本免责声明作为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声明内容
1. 本声明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签署,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声明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3. 本声明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修改;
4. 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声明附件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现状描述;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声明签署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六、声明法律效力
本免责声明作为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免责声明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声明!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本免责声明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