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员工考勤管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员工以及临时工。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管理的具体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勤时间
第四条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工半天,累计旷工三天视为旷工一天。
第六条 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七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记录
第八条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员工应按时打卡,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第九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不得借用、涂改、损坏或丢失。如有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各部门负责人提供考勤报表。
第四章 考勤考核
第十一条 考勤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员工薪酬、晋升、评优等密切相关。
第十二条 员工考勤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全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
(二)迟到:迟到次数不超过规定次数;
(三)早退:早退次数不超过规定次数;
(四)请假:请假天数不超过规定天数;
(五)旷工:旷工天数不超过规定天数。
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奖励与处罚:
(一)全勤奖励:全勤员工可获得一定的奖金或礼品;
(二)迟到、早退处罚: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请假处罚: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按请假天数扣除当月工资的10%;
(四)旷工处罚: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考勤申诉
第十四条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 员工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总经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九条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修改,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更新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丰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考勤时间:明确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间、每周的工作天数以及休息日。
二、考勤记录: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员工需按时打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反映。
三、考勤考核:考勤情况与员工薪酬、晋升、评优等密切相关,分为全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几种情况。
四、考勤奖励与处罚:对全勤员工给予奖励,对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行为进行处罚。
五、考勤申诉: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明确了本制度的实施时间、解释权、修改权等。
本制度共计2000余字,内容详细、全面,旨在规范企业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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