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正常运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部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规划、采购、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工作;
(三)指导实验室开展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四)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仪器设备操作培训;
(五)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六条 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工作;
(三)指导实验室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四)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仪器设备操作培训;
(五)定期向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汇报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第三章 采购与验收
第七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实验室提出采购申请,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采购计划;
(三)按照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确保仪器设备质量;
(四)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仪器设备验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核对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采购申请一致;
(二)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破损、变形等情况;
(三)检查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四)检查设备随机资料是否齐全;
(五)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九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二)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
(三)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整洁;
(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
第十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二)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尽快进行维修;
(三)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维修情况;
(四)设备维修后,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五章 调配与报废
第十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合理调配仪器设备资源;
(二)调配过程中,确保设备安全、完好、正常运行;
(三)设备调配后,及时更新设备清单,确保设备信息准确。
第十二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报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实验室提出设备报废申请,说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年限、报废原因等;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报废设备;
(三)报废设备经学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资产处置;
(四)报废设备处置完毕,更新设备清单,确保设备信息准确。
第六章 安全与环保
第十三条 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实验室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实验安全。
第十五条 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环保管理,确保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六条 实验室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一)合理使用仪器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二)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三)妥善处理实验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四)加强实验室人员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水平。
第七章 奖惩与考核
第十七条 学院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管理成绩突出的实验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浪费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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