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确认函
致:[用人单位名称]
尊敬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方与贵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现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特此发出确认函如下:
一、劳动合同解除情况
1. 合同解除日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即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起,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2. 合同解除原因:[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例如:]
(1)[原因一:]根据[法律依据或规章制度],我方[员工姓名](以下简称“员工”)违反了[违反条款],经教育无效,贵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2)[原因二:]由于[客观原因,如公司经营困难、项目终止等],贵单位决定对员工进行裁员,我方[员工姓名]在裁员名单中。
(3)[原因三:]根据[法律依据或规章制度],我方[员工姓名]与贵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的其他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待遇
1.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贵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补偿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2. 工资结算: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贵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至合同解除之日的当月。如员工在合同解除前有未完成的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结算。
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贵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工作交接:员工应在合同解除前,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设备、钥匙等。
三、其他事项
1. 本确认函为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的书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 本确认函一经签字盖章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
3. 如双方对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存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附件
1.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2. 工资结算单
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移手续证明
4. 工作交接清单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确认函后,认真核对上述内容,并在[确认函有效期内]内予以回复。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以便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特此函告!
敬请予以函复。
此致
敬礼!
[用人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员工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确认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上一篇:劳动合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